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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

文章来源:岳阳市纪委    发布时间:2017-10-23   浏览次数:

近日,岳阳市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。

  1.汨罗市政府办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兼屈子文化园规划建设指挥部工程科原科长欧阳腊春,屈子文化园规划建设指挥部工程科工作人员陈辉,汨罗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原主任黄婷违规参观旅游景点等问题。2014年3月,因屈子文化园项目建设需要,欧阳腊春、陈辉、黄婷赴江苏省张家港市调研考察,期间前往苏州、南京、厦门大学、鼓浪屿等地参观游玩(费用由项目施工方支付),并收受项目施工方赠送的土特产。此外,欧阳腊春还存在挪用38.4万元公款用于打牌赌博等问题,陈辉还存在收受施工单位负责人礼金1.4万元的问题。2017年2月,欧阳腊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; 2017年5月,陈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;2017年7月,黄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行政记大过处分。

  2.临湘市桃林镇安监办原主任方国栋违规发放加班补助、收受礼金等问题。2015年6月至9月,方国栋任镇安监办主任期间,违规向该办干部职工违规发放加班补助12800元。2016年8月,方国栋在操办其祖母丧事的过程中,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5200元。此外,其对镇安监办违规向辖区内企业乱收费问题负直接责任。2017年8月,方国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  3.岳阳市城管局土石方办工作人员胡润芝公车私用问题。2017年2月至6月,胡润芝多次私自驾驶公车接送其女儿上学。2017年6月,胡润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行政记过处分。

  4.岳阳市公安局基建办主任卢俊公车私用问题。2017年春节假日期间,卢俊多次私自驾驶公车走亲访友。2017年3月,卢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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